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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6-07-02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5日至8月19日,委第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29日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院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全面认领反馈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逐条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三是坚持统筹兼顾,深化整改成效。将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紧密结合,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做到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促提升。目前,针对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8个,追责问责12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4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方案,集中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相关内容3次。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交流研讨1次。三是坚持把“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纳入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警开展“说讲”活动3期。四是制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   

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问题,院党组已对问题原因进行剖析,并做出情况说明。二是加强专题研究,院党组已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2次,接下来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问题3: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增强主动监督意识,2025年以来,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99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336件次。二是定期对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防范不立不侦、久拖不决等情形。三是建立不捕案件后续跟进监督清单,已对2023年以来不批准逮捕后超过1年未移送审查起诉且未撤案的案件进行清理,完善监督闭环管理。

问题4: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较为浅表化。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审判活动监督力度,重点开展对案件实体问题进行监督,2025年8月份以来共开展生效裁判结果监督12件。二是梳理法院判决未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又未说明理由的案件,形成案件清单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法院及时反馈理由。

问题5: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不主动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内外协作,拓宽监督线索来源,2025年以来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县综治中心等平台受理并立案监督案件11件,受理其他职能部门移送线索后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件。二是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民事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作经验交流,1篇典型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采用。三是依托与法院建立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监督,畅通监督线索来源渠道。

问题6: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全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安全饮水、食品药品等民生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与12345平台管理单位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畅通线索渠道。二是围绕15个公益诉讼领域发挥监督职能,通过开展“小专项”,促使案件覆盖更多领域。三是及时有效挖掘起诉案件线索,增加公益诉讼起诉案件数量。

问题7:办案质量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学样板、树标杆”案件质效提升工程,2025年共办理“第一案”27件,其中优质案件2件;开展听庭评议8次13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177件、组织开展法律监督实务培训1次;被省检察院采用典型案例5件、优秀法律文书1件。二是增强办案干警标准规范意识,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模板印发至业务部门,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案件流程监控,2025年共开展流程监控113件,办案程序不断规范。

问题8:办案效率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案管部门及时进行梳理,对办案时长较长案件列明清单,及时分送检察长及各办案部门,督促加快办案进度。二是开展办案时长专项清理,推进“结案攻坚月”行动,每周将相关工作的进度情况报告给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及相应业务部门,发挥院领导督办作用,对办案期限较长的逐案督促办结。三是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把好批延审核关,严格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审批,督促办案人员及时办结案件,办案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问题9:案件评查工作力度不大、深度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2025年第一案剩余5件案件的评查工作,并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评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进行讨论,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二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汇编成《错题集》分发给办案人员,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讲评活动3次,召开评查联席会8次,评查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升。

问题10:对检察建议工作不重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争取县人大代工委的支持,加大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余条。二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治理和服务县委科学决策中的作用,2025年我院针对交通安全管理、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律师违规代理、诉讼费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件,聚焦精神障碍患者管控问题形成综合情况分析报告向县委政法委报送,获县委政法委书记批示

问题11:检察建议刚性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超期回复案件已全部督促法院完成回复,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与县法院召开检法联席会议,明确了检察建议协作沟通机制。二是及时跟进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复率达100%,无超期未回复案件。三是与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研究确定检察建议督办机制,及时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问题12: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履职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综合履职工作助推社会治理,联合社会力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教育指导,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通城县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的学员及家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未成年人修复亲子关系。二是围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就棋牌室、旅馆违规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对台球室、自助棋牌室、旅店开展专项排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2025年,深入通城县专门学校、隽水小学、麦市完小等十余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18次,推动学校开展犯罪预防、防控校园欺凌及临界预防,积极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问题13:落实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工作要求进展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牵头拟定了《通城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意见》《通城县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工作实施办法》。二是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就《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研究》项目达成合作事宜,共同研发科学有效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数据模型,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行为的精准评估和分级。三是积极参与专门学校的矫治教育工作,每月为矫治学员讲授法治课程,引入心理老师、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对矫治学员开展心理团辅,帮助学生更好回归社会。

问题14:档案管理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院所有未归档案卷进行全面清理,完成了2018年至2021年所有未移交的文书、诉讼档案的移交归档工作。二是修订《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以及归档时限、流程。

问题1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通城县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与法院、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召开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推进会,形成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二是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重点企业,实地了解企业法治需求,开展宣传培训、送法入企等活动。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问题16: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次。二是落实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问题17:廉政教育和教育整顿学习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内容。二是针对学习实践“两张皮”问题,坚持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研讨、听庭评议等活动,促进理论知识与办案实践相融贯通。2025年10月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4期、组织开展听庭评议活动1次。

问题18:作风建设抓得不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违反“禁酒令”、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常态化提醒教育干警,在节假日关键节点及时进行廉洁纪律提醒,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督察,每周开展1次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督察,强化干警纪律意识。

问题19化解信访矛盾力度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定期研判信访工作。二是制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要信访问题召开联席会议。三是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疑难复杂、社会关注的首次信访事项,由院领导主动认领包案,推动信访事项在首次办理中就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四是加大院领导带案下访力度,组织办案部门和控申部门干警走访案件当事人、相关单位、村社区和邻里群众,重点排查涉案矛盾争议诱因,摸清当事人真实诉求,主动化解信访纠纷。

问题20:司法救助工作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将司法救助纳入日常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破除被动等待救助线索的工作模式,对外主动与职能部门联系,收集移送线索,对内与本院各业务部门进行联系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线索来源渠道有效拓宽。2025年下半年以来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件,申请并发放救助金276069元。

问题2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政工等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透上级政策。二是针对超标准发放困难党员、困难职工春节慰问金的问题,明确慰问标准,纠正超标准发放问题。

问题22:食堂账目未实行专账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食堂账目实行第三方公司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第三方公司。二是严格执行资金直达供货商对公转账制度,明确验收、对账、付款各环节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问题23: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相关制度,通过多方询价、公开招标等方式规范采购流程。二是加强对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的全过程监管,明确各方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履职情况核查,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推进。

问题24公车管理混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统一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系统并与省市检察院、县公车办联网,构建全方位车辆监督网络。二是规范公车维修保养流程,通过合规程序确定定点维修厂,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降低车辆运维成本。三是修订《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

问题25:资产管理缺失。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产规范管理,对本院资产进行编号,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管理。二是制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对干警住宿的5套周转房,按规定收取租金。

问题26:报账手续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扶贫慰问无名单、无明细以及维修广告无合同等报账手续问题,已全部补齐相关手续。二是规范采购与合同管理,对长期合作服务项目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并签署书面合同,杜绝无合同结算情形。

问题27: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针对2020年至2025年6月购置的复印纸、家具电器、公车加油、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等未进行采购备案或询价程序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规范各类采购项目的采购手续,制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物业管理、食堂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及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

问题28:资金拨付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至2025年6月部分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且资金违规拨付至个人账户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核查,确保问题核查全面、原因厘清到位。二是排查公务卡办理情况,督促未办理公务卡的干警及时补办公务卡,从源头上规范差旅、接待、维修等费用的结算流程。同时,重申公务支出结算管理规定,明确今后所有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的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严禁违规将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问题29:派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县纪委隽纪〔2022〕117号纪律检查建议书中的2条整改措施责成相关部门落实。二是自觉接受派出纪检组的监督,协助派出纪检组监督落实并及时报备“三重一大”会议情况,邀请派出纪检组组长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听取监督意见。三是按监督执纪规则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30: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2025年下半年以来检察长已列席审委会10次。二是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制度,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典型案例、撰写法律文书

问题31院党组议事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逐一表态”、“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人事议题讨论时严格落实回避要求,并使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专用会议记录本。

问题32:民主决策制度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制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和《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实现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问题33:基层党支部建设弱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季度开展讲党课活动要求,已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讲党课活动,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讲授专题党课。二是坚持每月把“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常态化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全面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将实行党务公开纳入每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在每期活动上向党员公示党务情况。

问题34: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做好了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撰写材料等准备工作;会上班子成员紧扣会议主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与内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会后整改清单制定等要求,会议流程更为规范。

问题35:盘活队伍发力不足,对青年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细则,发挥绩效激励作用。二是持续通过轮岗交流、谈心谈话、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发青年干警队伍活力。三是加强共青团建设,开展团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团支部班子,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文明出行志愿劝导”、学雷锋主题志愿服务等志愿活动,青年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升。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36: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统筹推进,对2020年8月市检察院对我院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27个问题进行再次梳理,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二是加强与市检察院沟通请示,进一步规范问题整改流程,明确了整改问题销号标准,完善整改审核、复核把关程序

问题37:整改工作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人员管理与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完善整改台账、补齐佐证材料,实现了问题清单化、责任具体化、落实可核查,整改过程更加清晰可溯。二是在党的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进一步梳理规范整改材料,推动问题真改实改、见底清零,纪律约束和规矩意识持续强化。三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对照方案逐项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公务用车、食堂管理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问题38:整改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修订了财务、档案、车辆、办公用品采购等内控管理制度。二是对78条整改措施中明确要求建立相关机制或制度的3条整改措施坚决落到实处,建立了《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城县人民检察培训工作管理办法》、《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年轻干部“青蓝结对·导师帮带”活动实施办法》等工作机制和制度。三是全面修订完善《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提高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中共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以整改促提升、以实干促发展,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行稳致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4359316;地址: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和谐大道12号。 


中共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