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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纸面服刑”难题 检察监督持续发力

【字号:    】        时间:2024-04-12      

   (通讯员:陈佳)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刑罚执行公平公正,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聚焦解决病犯“收监难”问题,开展清理纠正“纸面服刑”罪犯专项活动,监督通城县公安局将一名七年前被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刑罚。

  2016年11月17日,卢某某因犯赌博罪被通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决生效后,卢某某因患病迟迟未被收监。

  2021年1月,通城县检察院在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排查清理时发现卢某某是“纸面服刑”罪犯,立即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将卢某某收监,但因卢某某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双下肢多出溃烂、四肢关节严重变形等多种疾病,一直未能收监执行。

  期间,通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到县法院调取了卢某某病历材料并前往家中对其病情进行调查核实。为确定卢某某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2023年1月,通城县检察院现场监督县法院组织卢某某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诊断检查,经检查,卢某某的病情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犯罪》相关情形。同年5月,县法院对卢某某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同年7月,通城县检察院在发现卢某某仍未被收监,随即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并与县看守所协调对卢某某收监后监管事宜。

  2024年3月13日,通城县公安局将罪犯卢某某收监。

  刑罚规范有效执行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通城县检察院切实将检察监督转化治理效能,积极协调各司法机关形成执行合力,打通了执行环节的最后梗阻,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