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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来通城县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

【字号:    】        时间:2024-04-29      

   (通讯员:毛珍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边现龙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夏敏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艾东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傅新祥等人参加。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蒙专题汇报了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重点介绍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边现龙对通城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成效明显。 

  就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边现龙提出“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以更高站位审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能力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以严的基调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要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加大检察办案力度,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犯罪,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坚持以全周期的监督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质效。要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依法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机制,总结推广跨区域检察协作办案模式,强化对内、对外协作配合,打好协同保护“组合拳”。 

  四是坚持以系统观念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注重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要坚持打击与修复兼顾、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制发检察建议、编发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等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资源的合力。 

  五是坚持以科技赋能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水平。要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信息共享平台,打破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畅通沟通渠道。要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完善技术支持机制,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